58個區域海洋垃圾檢測:廢塑料占比高達 89.8%
- 來源:廢塑料新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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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時間:2024-05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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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海洋廢塑料占比概況
今年5月中旬,我國生態環境部發布《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報告》(以下簡稱報告),“報告”指出:2023年對全國58個近岸區域開展海洋垃圾檢測,海洋廢塑料分別占到漂浮垃圾的89.8%、海灘垃圾的79.1%、海底垃圾的75.4%,再次證實廢塑料是海洋垃圾的主要組成部分,海洋廢塑料治理、循環利用、可追溯的標準化刻不容緩。
來源:《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報告》2024.5
根據“報告”顯示,海面漂浮垃圾表層水體拖網監測的漂浮垃圾平均個數為3719個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為16.9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類垃圾主要為泡沫、塑料繩、塑料袋、漁網、塑料瓶、塑料碎片、包裝類塑料制品等。
海灘垃圾平均個數為46311個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為387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類垃圾主要為香煙過濾嘴、泡沫、塑料碎片、瓶蓋、包裝類塑料制品、塑料袋、塑料瓶等。
海底垃圾平均個數為1201個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為50.3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類垃圾主要為塑料繩、包裝袋、塑料薄膜等。
海洋廢塑料具體分布情況
從“報告”可以看出,沿海各省海域的海洋垃圾(海洋廢塑料)分布既有相似性也有差異性。海上目測的漂浮垃圾和拖網監測的漂浮垃圾,沿海各省海域分布量較為相近,沿海一線的渤海、黃海、東海和南海區域均存在一定量的漂浮垃圾。
海灘垃圾的分布存在差異,主要集中在山東、福建、廣東、廣西沿海海岸區域,分布較多也較為密集。說明這些區域的廢塑料治理有待加強。
海底垃圾主要分布在遼寧、江浙、海南附近的渤海、東海、南海海域,總體分布量遠少于海灘垃圾,也低于漂浮垃圾。但遠海海域的海底垃圾還有待勘探和監測。
2023年監測區域海洋垃圾數量分布示意圖來源:《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報告》2024.5
海洋廢塑料再生及可追溯性標準
困擾“海洋塑料”循環的難點之一就是如何證明“海洋塑料”是真正的“海洋塑料”。自2022年9月,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(CPRRA)就著手解決這一難題,開始制定《廢棄塑料回收再生的可追溯性要第2部分:海洋塑料》(計劃編號 CSRA2022003)團體標準。
《廢棄塑料回收再生的可追溯性要第2部分:海洋塑料》規定了在塑料物理回收再生過程中對來自海洋、內水塑料的來源管理、生產、標識和銷售的監管鏈追溯要求,以及使用海洋、內水塑料進行改性塑料、塑料制品和纖維產品生產、標識和銷售的監管鏈及再生塑料含量的追溯要求。
該標準從回收來源劃分和鑒別,鼓勵涉水作業活動后及時就地回收,并對原材料來源屬性和具體回收方位進行初始來源追溯,真實準確記錄管理,更準確直接地追溯到源頭來源,明確產生海洋、內水塑料的責任主體。